有線電視改分區 最快月底受理
【2012.07.18/中央社/台北18日電】

NCC為了擴大有線電視業者經營範圍,今天通過有線廣播電視經營地區劃分案,將台灣現有的51個經營區,改以22個縣市行政區做為劃分,最快7月底前公告受理業者申請。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營運管理處長陳國龍表示,委員會已經通過「有線廣播電視經營地區劃分及調整以及受理申請案公聽結果討論案」,業者提交的營運計畫及整個營運規模都要按照有線電視管理法的相關規定撰寫。
 
NCC參事黃金益說明,不論是舊有業者提出營運計畫變更或新進業者提出申請,案子都會分3階段進行。其中,工程部分是關鍵;通過工程部分審查後,會交由有線電視審議委員會進行初審,初審後再由NCC委員會審查。
 
針對工程部分做為審議的先決條件,黃金益說,因為有線電視的網路架設必須要有一定程度,才能做為平台來進行頻道載送;他比喻,如果工程都沒有通過,那就像一輛沒有殼的車一樣。
 
黃金益預估,業者提出申設後,NCC大約需要2到3個月的時間進行審查,時間快慢則要取決於業者實質營運計畫的齊全度及相關資料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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