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跨區經營 邁步走

【2012.07.03/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規劃有線電視跨區經營定案,最快本(7)月公告受理申請。業者經營以縣市為最小單位,未來有線電視經營區由現行51區改為以全台為1區,業者可跨縣市經營,但新進或擴增經營區,須以數位化為前提。
 
通傳會昨(2)日召開有線電視跨區經營申設須知辦理公聽會,副主委陳正倉表示,過去申設表格及手續繁雜,這次申設須知盡量簡化,公聽會後收集意見,經過委員會討論受理時間、程序及相關文件作業後,就能公告受理業者申請。
 
立法委員陳雪生及徐耀昌出席公聽會時,表達開放經營促進公平競爭,雖對有線電視發展有利,但要避免市場被特定人士壟斷,都會區可能因低價競爭而品質低落,偏鄉可能因用戶少而沒有業者願意投資,建議應等有廣法修正草案通過後再實施。
 
通傳會強調,有廣法修正草案尚未完成修法,一旦有廣法通過後有扞格之處,將依「從新從優」原則辦理。陳正倉指出,將來新法通過後的從新從優,是「對業者都有利的方式解釋」,以促進產業發展。
 
陳正倉說,有線電視數位化是這次開放經營的重要門檻,數位化後內容和品質才是重點,有好的內容和品質,消費者願意付出較高費用,才有分組付費的可能。

多家業者擔心新進業者開放門檻過低,造成市場殺價流血競爭。

陳正倉強調,各縣市開放新進業者時,包括家數、纜線附掛、馬路開挖等問題都由地方主管機關審查,而且業者必須要通過技術規範才會通過初審,再經複審及決審等共三次審查,過程嚴謹。
 
有線電視跨區經營,業者最小可經營1個縣市,最大可在全國經營。預計新制實施後,目前市場5大有線電視系統集團凱擘、台固、中嘉、台灣寬頻、台灣數位光訊,都可能切入彼此的地盤,獨立系統台業者也有機會爭取擴張。
 
NCC統計,截至去(2011)年底止,國內有62家系統台,有線電視收視戶總數506萬,去年整體產值達到384億元規模,平均收視費每月5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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